为贯彻落实信阳市医疗保障局《全市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信医保办〔2020〕7号)和浉河区医疗保障局《浉河区2020年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浉医保〔2020〕17号)文件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浉河区医疗保障局全面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现将2起案例通报如下:
信阳富邦医院违反了《浉河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第八章第七十五条:未落实参保人知情权,不向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证明等资料;
第七十六条:
不严格履行检查审核职责,导致挂床住院、分解住院。
1、暂停浉河区城乡居民医保信息服务一个月,限期整改,上报整改报告和承诺书。
2、追回违规金额共计9087.36元,并处以五倍金额扣款45436.8元,合计54524.16元。
3、责令信阳富邦医院根据医院内部管理制度给予当事人陈光友给予相关处理并作出书面检查和保证书。
福泽药业有限公司十三里桥药店违反了《浉河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
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食品及生活用品未下架)、第五项(串换药品)。
解除服务协议
对上述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行为进行公示,望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医保服务协议规定,切实规范医药服务行为。
信阳市浉河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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