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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爱民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新县公安局卡房派出所把为民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作为工作落脚点和突破口,持续深耕、潜心经营,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公安为人民”基层警务新模式,得到了辖区群众的高度评价和赞扬。
3月30日,卡房派出所民警在巡逻途中,同村民一起救助一名因驾驶三轮车不当冲入河沟里的落水老人,并齐力将落水三轮车打捞上岸。
当天上午10时30分许,卡房派出所所长陈磊带领辅警李俊、胡奇良巡逻途径卡房村李墩组会龙桥时,发现有村民在桥边围观,难道发生了交通事故,有人遇险?带着工作敏锐性,陈所长带领辅警同志立即下车查看,发现有一辆红色电动三轮车冲下桥堤。一位浑身衣服透湿的大爷苦着脸冻的哆嗦着说:“我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过桥时***作不当连人带车一块翻入河里了,人没有受伤,就是车一时无法上岸”。
得知情况后,所长陈磊立即安排辅警去附近村民家借来绳子、梯子等打捞工具,并组织围观的村民一同帮忙,经过十几分钟的努力,派出所同志和乡里乡亲群众用绳索合力将大爷的三轮车拉举上岸。看到为群众事情跑前忙后的派出所同志,周围群众纷纷说:“你们真是人民的好警察!”
在和大爷的交谈中了解到,大爷在干完农活回家途中路经此桥,由于正处急转弯路,且车速过快,刹车不及导致其连人带车一块翻桥冲入河中。其间,所长陈磊反复嘱咐老人儿子带其父亲回家换身衣服,如老人有身体不适要立即带其到医院进行检查,并叮嘱大爷以后骑电动车时一定要注意安全,谨慎慢行。大爷紧握民警的手激动的说:“在群众遇到困难的时候,人民警察就会冲在最前面,感谢党,感谢人民警察!”